“看完這個時間線描述,就差將‘我要開始推諉責任給家屬’幾個字赤裸裸地說出口了。”
周日中午,“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疫情防控指揮部專項調查組”突然發(fā)布了“關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興光A9小區(qū)女子墜樓事件的情況通報”,對于這種周末少見的高效,理應肯定的同時,網友從中讀出了耐人尋味的內涵。

(呼和浩特市120急救中心墻上的“搶救生命分秒必爭”分外刺眼)
看到呼和浩特這一紙通報的第一眼,熟悉的氣息撲面而來,無論是行文采取的時間線梳理格式,還是汲取教訓的表態(tài),乃至對事件責任人的追責問責措辭表述,跟3天前蘭州七里河的通報可以說近乎雷同。
新冠三年來,別的不說,至少在發(fā)布通報或者說訃告方面來說,各地水平確實見長,僅僅半年之前,鄭州在通報“120延誤救治大學生”事件時,那種連帶發(fā)布“處理情況”的通報寫作方式,似乎都已經與時俱進的被摒棄了。
呼和浩特在展開時間線梳理之前,先是通報了死者居住小區(qū)的背景情況,同時澄清了幾個在網上引發(fā)很大爭議的疑點:
第一,強調“病例所在樓道單元門未從外上鎖,也未用擋板封死”,但承認“在單元門外圍設置了約4平米的隔離圍擋,圍擋門安裝可從外面打開的插銷進行封閉,由小區(qū)值班人員24小時巡邏值守”。
在人命面前已經懶得去追問他們的“文字游戲”,單說圍擋只能從外面打開,已經明顯違背了國慶節(jié)前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明確禁止的“采取集中或者居家隔離措施時,不得采取外鎖門的方式”。另外,呼和浩特并未針對網傳當地發(fā)布緊急通知連夜要求小區(qū)物業(yè)“解除單元門封閉”進行澄清。
對照時間線可以確認,“18:04,死者王某芝從其家中12樓墜樓”,“18:14,王某花在業(yè)主微信群發(fā)消息,要求打開圍擋門”,至少就可以說明,在王某芝墜樓后10分鐘的十分鐘時間里,王某花沒有走出“可從外面打開的”單元門圍擋。對于爭分奪秒的救命來說,10分鐘意味著啥?

(呼和浩特市衛(wèi)生健康委劉院君此前回應的特殊群體就醫(yī)渠道在墜樓事件中失效)
第二,強調“從未對其住所進行過消毒消殺”,這也是在回應網絡上關于“抄家式消殺”誘發(fā)“焦慮障礙”的質疑。
自從第63場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fā)布會提出“對新冠患者的床品等作為醫(yī)療廢物處理”,呼和浩特“對病人居住臥室內的床品,冰箱內不易消毒的冷凍食品和冷藏開封食品等按照醫(yī)療廢物處理”的消殺方案備受質疑,此番辟謠很有必要,回應了社會關切。
第三,通報時間線中,“18:39,兩輛120救護車相繼趕到現場,醫(yī)務人員判斷墜樓者已無生命體征后,宣告死亡”的描述,等于證實了網傳小區(qū)業(yè)主群廣泛質疑的120來的太慢說法。
王某芝從12樓墜下,即便生還概率極低,在生死攸關的人命面前,呼和浩特120顯然是不合格的,從18:05分120急救平臺接到“興光A9小區(qū)有人墜樓”急救電話開始算,到18:39分抵達,過去了34分鐘,要是從17:31分“死者次女王某花要求物業(yè)派人在門口接領救護車”開始算,過去了足足1小時零8分鐘。
而且,恰恰是通報中著墨最多,梳理最為詳盡的從11月4日上午10:13分“死者次女王某花聯系物業(yè)經理張某某,稱其母親精神崩潰”開始,一直到“20:15,殯葬車到達現場,20:22將遺體運走”的完整時間線,徹底坐實了王某芝死于“焦慮障礙”完全是典型的意料之中的人禍所致。
即便在時間線梳理中,暗藏了“(死者長女)王某榮再未要車”、“(死者次女)近期曾與其母多次發(fā)生爭吵”、“她到客廳給手機充電時,其母親突然從臥室墜樓”,這些被網友認定為“殺人誅心”、“甩鍋家屬”的潛在措辭,但時間線中從“17:32,武某某趕到小區(qū)門口迎候救護車”到“18:04,死者王某芝從其家中12樓墜樓”,這長達32分鐘的時間線空白,才是導致王某芝墜亡的關鍵。

(呼和浩特興光A9小區(qū))
細看之下,簡直讓人怒不可遏,在海南的死者長女王某榮明確告知呼和浩特120“其母親有精神病史,持續(xù)情緒激動、有輕生傾向,要求120派車送往醫(yī)院”的情況下,調度員竟然武斷的“判定該患者為非急危重癥人員”。
其實,在“提出要與當事人或身邊親屬取得聯絡”,被“王某榮因怕引起患者情緒失控未同意”拒絕后,120調度員就應該感知到患者的病情緊急程度,“做掛單待派處理”其實對于患者來說并沒有任何幫助,連蘭州120“安排線上診療”都不如。
由于在17:31分這一時間點上,“已撥打120急救電話”的死者次女王某花“要求物業(yè)派人在門口接領救護車”這一事實的存在,以及一分鐘后,“武某某趕到小區(qū)門口迎候救護車”,就說明這個過程中,死者王某芝的身邊人也就是次女王某花已經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并成功叫到了車,但不知道呼和浩特通告中詳盡的時間線為何能夠詳細描述在海南的死者長女撥打120情況,而對近在身邊的死者次女撥打120情況只字不提?
17:23分到17:31分這短短的8分鐘期間,呼和浩特120接到死者次女王某花急救電話的情況到底怎樣,如此重要的時間線細節(jié)通報為何忽略?
連“田某某未向社區(qū)報備,也沒有前往王某花家中了解、處置相關情況”,這種無關緊要情況都出現在了通報時間線,卻唯獨忽視了死者次女的急救電話,讓人難以理解。
從17:32分“(物業(yè)工作人員)武某某趕到小區(qū)門口迎候救護車”,到“18:04分死者王某芝從其家中12樓墜樓”,為何在死者次女王某花已經叫車的情況下長達32分鐘的時間里救護車沒有趕到?直到18:05分王某芝墜樓后再次撥打120,才于“18:39分,兩輛120救護車相繼趕到現場”?

(呼和浩特通報稱要對責任人嚴肅追責)
在處于封控狀態(tài)的呼和浩特,救護車資源如此稀缺,長時間撥打電話都叫不到的情況下,為何120一次性派來了兩輛車,這兩輛車都是18:05分叫來的,還是有一輛是至少在17:31分鐘之前,就被死者次女王某花叫過的?
諷刺的是,就在王某芝墜樓的次日,內蒙古媒體還曾在《同心抗疫|呼和浩特市120急救中心戰(zhàn)“疫”紀實》報道中,稱贊呼和浩特120醫(yī)療急救指揮中心“每一位調度員都拼盡全力”,“因為他們知道,疫情防控之下,早一秒接聽電話,傳遞的是溫暖,帶去的是希望”。
比起“對逝者表示沉痛哀悼,對逝者家屬表示誠摯慰問,并將全力做好善后事宜”,以及“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訓,全面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優(yōu)化120急救調度機制和社區(qū)管理服務工作流程,加強基層工作人員培訓教育,自上而下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并對此次事件中的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依法依規(guī)處理”,顯然,對于呼和浩特而言,說清楚時間線上長達32分鐘的空白,以及王某花叫車細節(jié)遠比這些套話更重要。
在犧牲了周末休息的時光后,呼和浩特加班加點趕出來的這份“情況通報”卻留下了如此之重要的疑點,已經不單單是讓人感到遺憾地問題,恐怕通報的誠意都得讓人懷疑。
或許,正如網友所言,呼和浩特的通報其實就是為了“甩鍋”和“辟謠”,并且暗戳戳地還試圖將王某芝的墜亡責任強加給與她的死亡沒有多少直接關聯度的最基層網格員田某某。
如此通報,不發(fā)也罷!